株洲市财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5:13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以株洲市财政局官网为主要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7条,内容涵盖部门预决算、财政政策、组织机构、人事任免、行政执法、采购管理、会计服务、“三公”经费管理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申请主体、申请内容、申请程序、受理申请机构等内容,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全年共收到33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全年未因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梳理更新株洲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更多原创公开内容和图文并茂的公开形式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为公众及时答疑解惑,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始终坚持以局官网为主阵地,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官网运行,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及时纠正网页信息错误,严把官网内容的审核关和保密关。同时,坚持多网联动,与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同频共振,增强互动交流,提升群众访问的积极性和参与感。

(五)监督保障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由分管领导至经办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社会关切回应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公开渠道和形式单一,用户访问互动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在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形式、提升用户互动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营造公开透明、高效共创的财政工作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本单位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