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散装水泥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6信息来源: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湘综财字46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散装水泥、预拌砂浆的政策、法规。

(二)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专业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三)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对县(市)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业务指导。

(五)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单位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单位本级预算,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2017年收支预算数215.76万元,比上年增加34.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预拌砂浆、公共节能管理两项项目。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1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50.08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15.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6.8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68.8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99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50.69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单位2017年年初预算67.8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4.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预拌砂浆、公共节能管理两项项目。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0.8万元。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3.3万元;培训费3.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2017“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比2016年减少了1.15万元。其中,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了0.4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了0.7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单位2016年实施了公车改革。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军转干部退役金等。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散办预算公开表(全套17张专项检查参考)单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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