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散装水泥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2-16信息来源: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湘综财字46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

  (二)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并会同建设、财政部门确定专项基金的返退。

  (三)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专业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四)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对县(市)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业务指导。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负责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并会同建设、财政部门确定专项基金的返退。预计2016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250万元。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成立于1994年,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本单位共有人员15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6人(其中两人因2015年底政策提前退休进入人社).

  四、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6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144.83万元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19.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08万元。

      (二)支出预算144.8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5.28万元,比上年增加5.55万元。原因是工资晋级变动;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万元,比上年增加0.20万元。原因是工资晋级;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92万元,比上年增加32.04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5.08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没有新增加项目。

  5.项目支出无。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15年1-9月“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万元。2016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8万元。

市散装水泥办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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