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07信息来源:
株洲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起草、修改市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跟踪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态,为市委、市政府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供建议和意见。
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促进金融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负责联系协调省、市金融管理机构和驻株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协调推动保险、证券、期货业规范发展;研究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培育拟上市企业,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办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办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8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8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8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88.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无。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588.83万元,比上年增加154.9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上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260.5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0.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8.7万元。包含:杂志印刷20万元、处非广播宣传25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办公及业务用房为使用市政府办公大楼用房;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7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4.5万元,减幅24.32%,主要原因为控制接待经费及减少公车运行费。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单位运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九:一般共同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十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十六:“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十八: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市政府经济金融办关于做好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18】8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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