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贸促会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5信息来源:
株洲市贸促会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贸促会为全市对外贸易促进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正处级事业机构。内设办公室、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和株洲市贸易推广中心,主要职责是:
1、发挥贸促支会和国际商会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本市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
2、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办株洲赴国外各类经贸展览会或其他展览会,组织安排和接待国外来株举办的经贸展览会。
3、负责为市内经贸企业提供有关国际经贸、金融、投资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负责调解事务,代办国际经贸、海事仲裁、领事认证和人力不可抗拒证明;负责对外贸易和海外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的认证;负责为本市企业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和涉外经贸文件证明。
4、负责有关国内外经济的调查研究和经济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负责向国内外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承办国内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
5、管理和拓展对外开放中的民间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国际商会的工作
6、负责会员企业的培训服务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会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保障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2017年收入预算272.5万元,同比减少5.27万元,同比减少1.93%,主要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5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 59万元,医疗卫生19.3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11.7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4.9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2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的人数和批次减少;实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减少。
三、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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