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贸促会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2-16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2016年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发挥贸促支会和国际商会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本市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

  2、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办株洲赴国外各类经贸展览会或其他展览会,组织安排和接待国外来株举办的经贸展览会。

   3、负责为市内经贸企业提供有关国际经贸、金融、投资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负责调解事务,代办国际经贸、海事仲裁、领事认证和人力不可抗拒证明;负责对外贸易和海外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的认证;负责为本市企业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和涉外经贸文件证明。

  4、负责有关国内外经济的调查研究和经济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负责向国内外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承办国内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

  5、管理和拓展对外开放中的民间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国际商会的工作。

  6、负责会员企业的培训服务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77.7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277.77万元;无上年结转。(因上年结转暂未最终确定,2016年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7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26万元,医疗卫生19.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8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77.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9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40.92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62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的人数和批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30万,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节约了修理费及燃料费;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有出国任务。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6年机关运行年初预算安排111.91万元,比上年减少2.85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的减少。其中办公费 12.7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1.79万元,邮电费1.6万元,物业管理费3.7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万元,差旅费10.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8.62万元,维修费0.42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1.73万元,福利费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

附件:市贸促会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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