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12信息来源: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8  

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农业、农村、扶贫工作的正处级单位,属市一级预算单位。现有预算单位1个(局机关),其中:正处级单位1个,副处级单位2个,正科级单位27个。共有编制人数130人,实有在职人员111人,退休人员78人,机构改革提前离岗人员7人共19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农业劳动模范待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市级示范性培训)专项经费。

纳入我委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30001株洲市农业委员会

2.30003株洲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预算数3296.51万元,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3296.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3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数3296.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16万元、农林水支出2656.0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208.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88.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农业劳动模范待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市级示范性培训)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296.51万元,比上年增加448.09万元,增幅为15.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提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926.3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8.2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压减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预算数为396.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383平方米;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145.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55万元;培训费3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我委下属副处级单位-株洲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因扶贫工作需要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种植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1300万元,主要用于蔬菜提质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及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的长期目标:将株洲红茶培育成与安化黑茶相媲美的百亿产业;“一县一特”主导产业培育成十亿、百亿产业,形成产业集聚区,支撑区域经济发展;ƒ以产业兴旺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年度目标:“一县一特”主导产业成功申报一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一个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粮食、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稳步发展。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对全市规范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大户、农业企业、休闲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负责人和骨干,进行分批轮训和重点培育。项目长期目标: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具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养,具有较高生产经营水平、较强产业发展能力和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项目年度目标: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00人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单位运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空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空表)

    表十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十六:“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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