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业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8-23信息来源: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的《株洲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1)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性文件、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和监管“菜篮子”工程。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按规定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8)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

坚工作的协调、综合、宣传;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全市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开展。

(1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综合调研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等18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14个含正处级单位2个(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处级单位3个(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扶贫开发和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科级单位9个(市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监理总所)。目前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农机监理总所未纳·入我委预诀算。市扶贫开发和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8月起未预算单列其支出(除人员经费外)单独编制决算。2016年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由“株洲市农业委员会(本级)”、“株洲市扶贫开发和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汇总形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5.25万元,收入4031.01元,支出3979.82万元,结转和结余136.44万元。收入较上年增9%增加340.34万元,支出较上年增2%增加62.11万元。

二、关于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79.77万元、其他收入51.24万元共4031.0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一般公共服务支3.00   万元占总收入的0.07%。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79.31万元占总收入的  11.89%。

3、死亡抚恤 17.71万元占总收入的0.44%。

4、行政单位医疗183.07万元占总收入的4.54%。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万元占总收入的0.57%。

6、行政运行-农业 1693.94万元占总收入的42.02%。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50 万元占总收入的5.4%。

8、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4.12万元占总收入的5.31%。

9、病虫害控制8万元占总收入的0.20%。

10、农产品质量安全333.40万元占总收入的8.27%。

11、执法监管29.03万元占总收入的  0.72 %。

12、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1.37万元占总收入的0.03%。

13、对外交流与合作5万元占总收入的0.12%。

1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5.00万元占总收入的0.62%。

15、农村公益事业25万元占总收入的0.62%。

16、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万元占总收入的0.12 %。

17、其他农业支539.65万元占总收入13.39%。

18、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20.94万元占总收入的0.52%

19、其他扶贫支出170万元占总收入的4.22 %。

2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6.95万元占总收入的0.92 %。

三、关于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79.82元。基本支出3194.67万元、项目支出785.1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08%。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79.31万元占总支出的12.04%。

3、死亡抚恤 17.71万元占总支出的0.44%。

4、行政单位医疗183.07万元占总支出的4.6%。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总支出的0.58%。

6、行政运行-农业 1693.94万元占总支出的42.56%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50 万元占总支出的5.47%

8、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4.12万元占总支出的5.38%。

9、病虫害控制8万元占总支出的0.20%。

10、农产品质量安全333.40万元占总支出的8.38%。

11、执法监管29.03万元占总支出的  0.73   %。

12、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1.37万元占总支出的0.03%。

13、对外交流与合作5万元占总支出的0.13%。

1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5.00万元占总支出的0.63%。

15、农村公益事业25万元占总收入的0.62%。

16、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万元占总支出的0.13%。

17、其他农业支488.46万元占总支出的12.%。

18、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20.94万元占总支出的0.53%。

19、其他扶贫支出170万元占总支出的4.27 %。

2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6.95万元占总支出的0.93%。

四、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3942.8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6.95万元共3979.77万元。支出3979.77万元。收入较上年增9.66%增加384.49万元,支出较上年增9.66%增加384.49万元。

五、关于 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3942.8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6.95万元共3979.77万元。收入较上年增9.66%增加384.4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394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4.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的81.03,项目支出748.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的18.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3979.77万元,2016年初预算安排2816.14万元,相差1163.63万元。具体如下表。

2016年度年初预算与决算明细表

单位:株洲市农业委员会(本级)



单位:元

代码

功能分类科目

年初预算

决算

增加(+    减少(-

2012501 

行政运行(港澳台侨)


30,000.00

30,00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793,100

4,793,10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77,086.00

177,086.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830,700

1,830,700.00

0.00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

230,000

230,000.00

0.00

2130101 

行政运行(农业)

13,833,600

16,939,443.96

3,105,843.96

213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

2,166,000

2,174,988.34

8,988.34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658,000

2,141,237.43

-516,762.57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80,000.00

80,000.00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2,650,000

3,333,997.33

683,997.33

2130110 

执法监管


290,336.00

290,336.00

2130111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13,697.30

13,697.30

2130114 

对外交流与合作


50,000.00

50,000.00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250,000.00

250,000.00

2130126 

农村公益事业


250,000.00

250,000.00

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50,000.00

50,000.0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4,884,150.36

4,884,150.36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


209,427.66

209,427.66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700,000.00

1,700,000.00

22904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69,537.00

369,537.00

合                      计

28,161,400

39,797,701.38

11,636,301.38

差异原因分析。

1行政运行(港澳台侨) 差异30,000.00 元是本级追加招商引资奖励资金

2、死亡抚恤差异177086元是安排去年死亡1人今年1人所致。

3、行政运行差异1,013,373.60元主要因发放政绩考核奖和工资增加所致。

 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差异8,988.34元是追2014年度省绩效评估奖金所致。

 5、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差异-516,762.57元是财政调整指标所致。

 6、 病虫害控制差异80,000.00元是使用上级追加指标所致。

7、农产品质量安全差异683,997.33元是本年使用上年结余指标和财政调整所致。

8、 执法监管差异290,336.00元是本年使用上级追加指标所致。

     9、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差异13,697.30元是本年使用上级追加指标所致。

    10、对外交流与合作差异50,000.00元是本年使用上级追加湖南省2016年农业对外招商引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资金指标所致。

11、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差异-132,299.00元是指标结余所致。

    12、农村公益事业差异250,000.00元是本年使用级追加指标所致。

    13、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差异50,000.00元是本年使用上级追加指标所致。

14、其他农业支出4884150.36元1是使用镉低积累农作物品种筛选与选育科研协作攻关资金、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资金(第三批)、南省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资金。2是使用扶贫支出等所致。

15、其他扶贫支出差异1,700,000.00元是本年使用本级追加指标所致。

16、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差异369,537.00元是使用本级追加指标所致。

1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 差异209,427.66元是本年使用本级追加指标所致

六、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81.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1.12万元,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8.48%、29.24%、32.28%。

七、关于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7.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10.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4.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6万元。

“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9.9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接受省农业委、政府安排6人组团因公出国()3次支出10.87万元。

“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减少23.3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7.41万元。其中:接受省农业委、政府安排6人组团因公出国()3次支出10.87万元。接待国内公务来客160多批共3300多人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64.94万元。全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6万元(车改后8台车)。

八、关于株洲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36.95万元,支出36.9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9万元,比2015 年增加151万元,增长15.1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房屋维修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76.16亿元,农业增加值183.32亿元,均同比增长3.5%;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50元,较上年增长8.4%;完成县域GDP1315亿元,同比增长9%。总的来看,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各项指标稳中有进。

(1)突出稳产提质增效,现代农业产业加快发展。一是粮食生产基本稳定。预计全市粮食总播种面积为402.8万亩,比上年减少2.62万亩,其中水稻375.86万亩(早稻170.69万亩,中稻和一季稻32.35万亩,晚稻172.82万亩),比上年减少2.53万亩;旱粮26.94万亩,比上年减少0.09万亩。预计全年粮食总产183.27万吨,比上年减少1.24万吨,减0.67%,基本保持稳定。二是蔬菜供应保障有力。预计完成蔬菜播种面积98万亩,实现总产量167.2万吨、总产值35.4亿元,同比增长1.33%、5.67%和5.67%,主要蔬菜自给率达到76%。完成蔬菜基地提质增效5036亩。设施蔬菜栽培面积23万多亩。三是经济作物扩面提效。预计全市经济作物种植面积72.8万亩,比上年增长2.1万亩,增长2.9%,经作总产值16.5亿元,比上年增长0.46亿元,增长2.92%。全市经济作物设施栽培面积发展到37万亩。四是农产品加工规模壮大。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达281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43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达157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24家,市级131家),预计完成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402.51亿元,完成营业收入397.16亿元,利润总额16.29亿元,上交税金8.473亿元,出口创汇2430万美元,分别同比增长20.04%、16.2%、24%、19%、16%。云田园林、恒盛生态、金桥油茶、炎神、鸿华麻鸭5家涉农企业进驻湖南股权交易所农业专板,松本林业、好棒美、沙坡里等13家企业进入株洲市100家拟上市及拟挂牌后备企业名单。五是休闲农业蓬勃发展。全市休闲农业企业发展到398家,预计实现经营总收入9.6亿元,接待游客420万人次,同比增长10%、11%。

(2)突出发展方式转变,农业综合产能不断提升。一是农业科技水平有力提升。大力实施超级稻“双增一百”科技行动。以“粮食高产创建”、“种三产四”丰产工程、“三分地养活一个人”粮食高产工程项目为载体,共创建超级稻万亩辐射片16个、千亩示范片89个、百亩核心片210个,样板示范总面积25万亩,辐射带动推广超级稻164.2万亩,平均亩产534.2公斤,实现了超级稻“双增一百”目标。以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遴选种养水平较高、乐于接受和传授农业科技知识的农户作为示范户,加大科技示范户培育力度,全市共培育科技示范户培育3500户。预计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二是农业机械化水平有力提升。加快插秧机、烘干机、植保机械等薄弱环节机具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达到72%。三是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力提升。结合本地主导产业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无公害优质稻、奈梨、蔬菜、西瓜、辣椒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60项。采取技术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式,先后建立了水稻、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83个,面积达220多万亩。四是品牌竞争力有力提升。培育中国名牌产品4个、中国驰名商标9个、湖南名牌产品18个、湖南省著名商标60个,“三品一标”总数达321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28个、绿色食品85个、有机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5个)。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力提升。完成农产品抽检112757批次,蔬菜等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9.8%。建设农产品追溯系统5个。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97余人(次),检查重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685余家(次),整治市场117(含农贸市场)个;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1起,农资抽样送检90批次,查处案件10起,查获违法农资10698公斤,案值6.3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

(3)突出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一是美丽乡村建设强势推进。以美丽乡村“一廊十片百村”示范工程为载体,大力实施美丽乡村提质升级行动,全市今年预计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财政资金6000多万,整合项目资金逾2亿元,吸收民间资本3亿元,重点建设了三门镇响水村、龙头铺街道蛟龙村、枣市镇洞头村等近80个村,全市累计有105个村实施了美丽乡村创建,其中获得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授牌的30个。二是县域经济发展态势良好。2016年,预计完成县域GDP1315亿元,较上年增长9%,占全市GDP总值52.3%以上,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三是特色农业产业园加快发展。新增5个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每个补助资金100万元,全市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总数达到13个。四是强化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绿色清洁种养方式,减少过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大力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大力实施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行地方综合培肥、秸秆和畜禽粪肥腐熟还田。深入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抓好了65.3万亩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4)突出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发展动力持续增强。一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顺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全市95%的村民小组完成了调查摸底、实地指界和第一轮公示,56%的村民小组完成了第二轮公示。二是农村土地稳妥有序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预计全市流转农村土地107.72万亩(耕地),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42.5%,较上年提高3.84个百分点。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出台了《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株政办发201615号)。新增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12家、市级龙头企业27家,2个村镇获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43家。新增家庭农场464个,总数达到2136个。新增农民合作社42家,总数达到2482家,其中52家被评为省级示范社。

(5)突出保障民生民利,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加快。一是加快推进产业扶贫。以194个贫困村为重点,依托自身发展优势,实施龙头带动战略,采取“公司+基地+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结合“百企帮百村扶万户”活动,把优势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休闲旅游、光伏发电等特色产业,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2016年,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50万元用于贫困村和贫困农户产业扶贫。二是农民收入切实增加。大力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稳定并扩大外出农民工规模,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培训农民9.2万人次,开展现场培训或指导2400场次,举办培训班405期。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340人,累计认定颁证新型职业农民828人,出台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规范性文件8份。2016年,预计实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045元,较上年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幅。劳务经济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来源,占农村居民总收入的53%。三是农民维权减负成效明显。继续实行农业灌溉用水免征政策,每年减轻农民负担近3000万元。醴陵市成功摘除“2015年全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县市区”的帽子。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全市年度经营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223个。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    (单位科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罗耽   ;联系电话, 18073332020

附件:

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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