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路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5信息来源:

 株洲市公路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拟订全市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以下称“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和质量安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并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路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七)负责全市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网监测和应急处置指挥、协调、调度工作。

(八)负责城区范围内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区域快速干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国省干线养护考核专项经费。2017年年初预算为7770.18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为11074.93万元,减少29%,减少主要原因为2016年全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后,五个县市公路局下放,其经费未纳入我局2017年预算安排。

纳入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纳入本级公路部门预算的4个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公路路政管理处(全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中处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 株洲市城郊公路养护中心(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株洲市公路路网监测中心(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株洲市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77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70.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770.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448.9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370.1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2.1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36.8万元。具体见附件4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全市治超工作经费200万元,株洲市城郊公路日常养护200万元,全市国省干线养护考核1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636.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387.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纳入机关运行预算的二级机构数量、人员增加所致。即2016年全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市公路局4个直属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财政定额补助管理改为财政全额拨款管理。根据财政管理要求,新增4个单位的运行经费统一纳入市公路局机关经费预算安排和管理。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24.26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64.19万元,包括局机关及四个二级机构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62.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同比增加69.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纳入“三公”经费预算的二级机构数量增加所致。即2016年全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市公路局4个直属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财政定额补助管理改为财政全额拨款管理。根据财政管理要求,新增4个单位的“三公”经费统一纳入市公路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和管理。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同比增加20.31万元,新增的4个单位增加公务接待预算24.01万元,市公路局机关同比减少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同比增加49.4万元,新增的4个单位暂未进行车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83.5万元,局机关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14台公务车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4.1万元。会议费37.58万元;培训费28.4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治超:是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简称。(预算)

2、治超站点: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在公路上设立的,对货运车辆实施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的执法场所和设施。(决算)

3、路域环境“八无”:无新建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设置的交叉道口;无违法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穿越、跨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公路上无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和其他堆积物;无遮挡公路标志的障碍物。(决算)

4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交通部在全国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重要县道公路上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桥头(宽路窄桥、弯路直桥等)、隧道、平交叉口、路面抗滑能力不足、路面标志标线等影响行车安全路段采用交通工程及交通标志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以起到公路行车被动安全防护和主动引导警示目的的专项工程。(决算)



附件:2017年公路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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