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2-16信息来源: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站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的建设、维护、质量监督和管理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等。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综合规划科、计划统计基建科、农村公路建设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等1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湘江库区船舶防污治理经费、水上工程安全维护经费、数字交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含原株洲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副处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地方海事局(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
    株洲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副处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局(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注:原株洲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因机构撤销,2016年部门预算暂并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按分流人员情况再将2016年预算划转相关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106.5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7733.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72.86万元(因上年结转暂未最终确定2016年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106.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53.48万元,医疗卫生526.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91万元,交通运输6652.0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624.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8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9.8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431.8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6.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下降 14.87%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同比减少17.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同比减少14.6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同比增加100%。原因为我局拟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6年度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82.28万元其中办公费90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9.7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因公出国费10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租赁费5万元专用燃料费10万元;劳务费45万元工会经费12.23万元;福利费6.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附件株洲市交通运输局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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