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站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的建设、维护、质量监督和管理,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等。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综合规划科、计划统计基建科、农村公路建设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等1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湘江库区船舶防污治理经费、水上工程安全维护经费、数字交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含原株洲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副处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地方海事局(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
株洲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副处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局(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注:原株洲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因机构撤销,2016年部门预算暂并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按分流人员情况再将2016年预算划转相关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106.5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7733.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72.86万元(因上年结转暂未最终确定,2016年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106.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53.48万元,医疗卫生526.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91万元,交通运输6652.0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624.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8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9.8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431.8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6.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下降 14.87%。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同比减少17.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同比减少14.6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同比增加100%。原因为我局拟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6年度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82.28万元。其中办公费90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9.7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因公出国费10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租赁费5万元;专用燃料费10万元;劳务费45万元;工会经费12.23万元;福利费6.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附件:株洲市交通运输局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