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红十字会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13信息来源:
株洲市红十字会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面向全市分配的救助金这一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4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9.32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4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3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89.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49.32万元,比上年增加72.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62.7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5.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0.90万元。包含公车租赁、培训服务等购买服务达23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自有产权的办公及业务用房;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六)“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会议费1.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我单位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0.36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救助金的使用将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体手中。结合株洲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心工作,大力推进“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和助医助学助困以及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专业性名词解释。
救助金:是指对生活上发生困难的人给以物质补助的费用。株洲市红十字会救助金救助范围包括大病救助、应急救助、困难乡镇定点帮扶项目救助等。
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五:《基本—工资福利表》
表六:《基本—一般商品服务表》
表七:《基本—个人和家庭表》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九:《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般—工资福利表》
表十一:《一般—一般商品服务表》
表十二:《一般—个人和家庭表》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表》
表十四:《专户》
表十五:《项目支出表》
表十六:《三公》
表十七:《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八:《专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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