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2-16信息来源:

株洲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2.参与兴建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开展救援、救护和救助,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参与动员和组织输血献血工作;参与组织管理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

  4.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5.管理和发展会员、志愿工作者,并组织其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服务工作。

  6.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争取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献。

  7.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管理红十字会血站及红十字会医院。

  8.开展国内外、国(境)外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

  9.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47.3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346.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4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8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97.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救助。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0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8.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0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5年增多,因接上级单位通知,预组织进行出国学习,故新增因公出国(境)费4.00万元。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94.79万元。其中:办公费12.08万元,印刷费5.62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4.20万元,邮电费2.97万元,物业管理3.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0万元,差旅费5.10万元,会议费2.08万元,培训费6.46万元,公务接待2.62万元,租赁费2.00万元,维修(护)费2.44万元,劳务费12.70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3.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0万元。

附件:株洲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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