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2-16信息来源:


株洲市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单位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保障全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市残疾人权益维护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592.3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592.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592.36万元,其中,社保保障和就业554.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7.9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02.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72.1万元。

3.业务性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8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81万元。比2015年度下降了0.3万元(2015年度决算支出数20.11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度决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了0.3万元,下降率1.5%。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在确保任务完成的情况下,2016年度压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四)市残联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度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02.39万元,其中:工资等支出175.6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万元。比2015年增加77.2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由于工资改革增加造成。

 附件:市残联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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