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联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11信息来源:
附件1
市文联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株洲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正处级单位,属市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文学艺术发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全市作家、艺术家和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发展和繁荣文学艺术事业,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
3、组织、指导全市各文学艺术协会和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进行文学艺术创作,组织文艺演出、展出活动,挖掘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学艺术作品。
4、组织作家、艺术家和文学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加强创作实践,参与省内外、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
5、组织广大文艺家进行艺术创作和开展各种文艺理论研究。
6、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培养全市各类文学艺术人才
7、编辑出版文艺报刊,为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提供创作园地。
8、完成文艺志愿服务及文艺讲习工作。
9、策划、组织各艺术门类文艺展览。
10、指导各县(市)文联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39.2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539.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6.61万元,增加了部分文艺惠民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3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27万元,包括机关运行经费100.38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政府采购经费116.9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07.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少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539.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艺惠民服务经费。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00.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4、政府采购预算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公务用车共有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6、重占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积极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计划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影响广泛的文艺活动。开设“株洲文艺大讲堂”,邀请文艺名家为市民进行公益讲座,全年进行6-8期。除了课堂讲授外,还计划创造性地引进网络直播,线上收看,突破场地的局限,满足广大文艺爱好者的需求。
为促进社会共同关注爱心公益,弘扬志愿精神,推动株洲市公益事业发展,计划下半年与民革株洲市委共同主办2018“梦在起航·与爱同行”社会公益演出活动,现场向贫困学生捐赠舞蹈用品,同时启动 “公益舞蹈进小学校园”项目。
继续承办的第二届“清风株洲”廉洁文化创作活动“书写大美株洲·弘扬清风正气”书画作品活动。要求参展作品主题鲜明、艺术独特,从不同角度弘廉祛腐,激浊扬清、引人思索、催人上进,彰显廉洁文化的宏大正能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
编辑出版《文艺窗》报、刊,为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提供创作园地。
7、“三公”等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市文联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目录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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