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8-25信息来源:

株洲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株洲市教育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市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服务社区大学及终身教育。

3.负责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4.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定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协调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及创业工作。

8.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9.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学校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

10.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普通话师资培训与测试工作。

12.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县市区的教育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管理及教育外事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正处级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现有二级预算单位22个(含局机关),包括:市教育局机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市校外教育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市九方中学、市南方中学、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四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十三中学、市第十八中学、株洲广播电视大学、市职工大学(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市幼儿师范学校、市教师培训中心、市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实验学校(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按级别分,正处级单位7个,副处级单位6个,正科级单位9个。按类别分,行政机关1个(局机关),事业单位21个。

二、株洲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株洲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收入合计74,080.01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19,677.01万元,增长36.17%。支出合计74,099.49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16711.34万元,增长29.12%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收入合计74,08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66.84万元,占89.45%,事业收入7,736.76万元,占10.44%,其他收入76.41万元,占0.1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支出合计74,09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21.36万元,占86.26%,项目支出10,178.13万元,占13.74%。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6,266.84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20,268.25万元,增长44.06%。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255.84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17,430.71万元,增长35.7%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97.92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17,967.58万元,增长37.4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9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26.44万元,占85.02%,项目支出9,871.48万元,占14.9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5,897.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916.75万元,增长31.8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政策性工资调标,二是中央、省下达的项目经费,三是市财政局追加项目经费,具体到项级科目主要如下: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增加额(万元)

=决算数-预算数

1

2050101

行政运行

241.49

2

2050201

学前教育

288.49

3

2050204

高中教育

6327.83

4

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

4131.35

5

2050302

中专教育

2227.55

6

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

193.59

7

2050399

其他职业教育

1600

8

2050501

广播电视学校

89.55

9

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

326.41

10

2050999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41.15

11

2059999

其他教育支出

228.3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026.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51.67万元,占47.39%,商品和服务支出9,125.80万元,占16.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30.03万元,占34.32%,其他资本性支出1,072.01万元,占1.91%,债务利息支出46.93万元,占0.09%。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12.57万元,降低70.46%,主要原因为: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文件中关于“三公”经费的规定;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审批手续;三是局机关进行了公车改革。分项为:因公出国(境) 支出19.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8.29万元,降低77.60%;公务接待支出41.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7.86万元,降低78.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6.42万元,降低63.79%。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2.07万元,降低19.57%,其中:因公出国(境) 支出19.7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07万元,增长26.02%;公务接待支出41.7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9.95万元,降低32.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5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6.19万元,降低19.02%。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5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国内公务接待416批,接待5402人次。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市教育系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57.93万元,支出合计35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63万元,项目支出85.3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9.80万元,比2015年增加190.59万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是:一是局机关与小区水电分离改造,维修维护费增加了171.00万元;二是公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助25.3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3.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7.1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5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直单位用车及教学用大中型客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3-5月,市教育局组织对2015年度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发展、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小学校舍维修等14个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11万元。对50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4个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监控,并对市教育局机关支出进行了整体绩效自评。2017年7-8月份,接受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14个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均达到了预算编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贫困学生救助实现全覆盖,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强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四、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李青;联系电话,22827710。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3.因公出国(境)支出: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株洲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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