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委党校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08信息来源:

株洲市委党校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是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 部门收支概况

我校属于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5个,其中行政类内设机构7个,教学教辅管理内设机构8个。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单位本级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预算;支出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本部门2018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比上年度增加223.87万元,增幅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等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入支出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9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9.9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9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91万元,教育支出167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0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909.9万元,比上年增加223.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93.39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万元。因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824.9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75.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35.48万元,其中货物类501.98万元,工程类的100万元,服务类133.5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无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只有财政预算安排的100万元维修专项,主要用于市委党校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学员宿舍等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效益型分析是:根据党校实际情况,每年零星维修很多,切实保障党校维修改造,创造良好学习教学环境。2018年度实施进度计划:,建成了1间能容纳100人同时上课的多功能智慧教室,在综合楼大礼堂安装大型高清显示屏,为教学方式创新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完成学员1号楼、公务员楼热水系统改造,完成教研楼、综合楼室内仿瓷维修和食堂屋顶防水工程,所有学员宿舍安装电脑和书架,图书馆资料室更换和增添新的书架,对公务员楼2楼学员宿舍进行重新装修,定期对各项设施进行巡查检修维修,有力地保障办学、办公的正常运转。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一台主要是用于离退休老干用车,一台是未参加车改事业人员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五、基本工资福利

表六、基本-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二、政府性基金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十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十四、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十五、“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十七、2018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株洲市委党校 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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