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8-25信息来源: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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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是培养党员干部、理论干部和依法培训国家公务员的大专体制的干部培训学校(副厅级),属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9个,其中行政类内设机构11个,教学教辅管理内设机构8个。共有编制数120人,2016年新进人员3人,退休1人),现有在职人员11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7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株洲市委党校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2669.00万元,支出决算数2669.00万元,较上年增加515.11万元。
二、中共株洲市委党校2016年度财政全额拨款收入2669.00万元,占比100%。
三、中共株洲市委党校2016年度支出2669.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4.27万元,占本年支出32.76%;商品和服务支出760.17万元,占本年支出28.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4.14万元,占本年支出33.13%;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50.42万元,占本年支出5.64%。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669.00万元,支出决算数2669.00万元,与上年相比,决算数增加515.11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669.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5.1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669.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8.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10.59万元。
(三)本年度年初预算数2419.14万元,与财政拨款决算数相比,增加249.86万元,差异率10.33%,主要是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2669.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4.27万元,占本年支出32.76%;商品和服务支出760.17万元,占本年支出28.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4.14万元,占本年支出33.13%;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50.42万元,占本年支出5.64%。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3.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3.60万元,年终决算数为45.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万元,公务接待4.78万元。
2、与上年决算数相比
支出项目 | 2015年 | 2016年 | 2015年人均支出情况 | 2016年人均支出情况 | 备注 |
因公出国(境)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公务用车 | 51.47万 | 40.4万 | 0.48万 | 0.37万 | 实行公车改革以及较少了二台车。 |
公务接待 | 5.11万 | 4.78万 | 0.05万 | 0.05万 | 接待人数及批次减少 |
本年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1.07万元,主要是因为实行公车改革以及较少了2台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及人,因公接待35批次,约400人;公务用车4辆,较上年度减少2台车。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59 万元,比2015年增加267.36 万元,增长41.56%。主要原因是建设了学员心理咨询室及维修改造学校设施。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5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9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校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的有关管理规定编制预算,合理统筹,总量控制。重点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利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
1、经济性分析
(1)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开支成本以预算为基准执行,厉行节约,超支不报。
(2)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通过领导审核、财务把关、相关部门监督等工作流程,项目开支没有超预算情况,并略有节约,特别是三公经费,同比降低19.6%,达到了节约预算的目的。
2、效益性分析
(1)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培训轮训任务圆满完成,提高了我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科研成果突出,为我市领导干部决策和研究市情市策提供了科学参考。
(2)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培训轮训我市领导干部,培训学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不断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素质结构,为建设我市高素质领导干部人才队伍贡献力量,对经济社会建设产生无形推动作用。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科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钟燕,联系电话:0731—2868576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两部分。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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