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委党校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5信息来源:
株洲市委党校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是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 部门收支概况
我校属于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机构。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单位本级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预算;支出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本部门2017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比上年度增加266.89万元,增幅10%,主要是增加了1、人员经费;2、主体班学员伙食补助160万元;3、因公车改革车补增加67.14万元。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68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6.03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686.03万元,其中,干部教育支出2091.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9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我校支出预算全部为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686.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900.5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61.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学员的伙食补助费,增加了在职工作人员的公车改革车补费用。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210.8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度预算增加62.3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行学员伙食费由财政统一拨付,增加了培训费用开支。
三、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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