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商联2017年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5信息来源:

株洲市工商联2017年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全国工商联章程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条 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第三条 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第四条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第五条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条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七条 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机关预算单位,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2017年收支预算为478.59万元比上年增加6.7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进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7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8.59。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7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8.59。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478.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 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邓人员经费及日常公共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数478.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75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4.50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6.00万元、会议费12.00万元、培训费8.0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下调33.75%,其中:按相关文件要求,公务接待下调27.2%、由于车改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下调76%、按相关文件要求,会议费下调15%、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已纳入市委人才库,为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培训费上升372%。

三、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工商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