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委(市政府接待处)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发布日期:2017-02-15信息来源:
市委市政府接待处2017年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研究和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范围内各类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宾客的接待服务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全市接待单位的业务联系和行业指导;
5、负责天台山庄的管理;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237.66万元,无其他收入。2017年支出预算123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比上年度(1221.09万元)增加了16.57万元,增幅1.35%。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37.6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237.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3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66万元,项目支出0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37.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机关运转经费安排情况:2017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 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
5.“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58.9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858.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40.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1、2016年度接待费为840.66万元,2017年度为840.66万元,持平。
2、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38.3万元,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8.3万元,降低了52.2%;
3、2016年度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 2017年0万元。
三、 名词解释
1、预算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根据年初预算应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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