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编办2015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8-03信息来源:

市编办2015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党政群机关和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提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立和变更、职责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拟订全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

   (五)审核市级党政群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县市区党政群机关部门领导职数;

   (六)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等事项;审批县市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变更、领导职数核定等事项;

   (七)审核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市乡镇人员编制总量;

   (八)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考计划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编制审核工作,并参与相关招考(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及其家属安置计划;负责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

  (九)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机构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的职责;

  (十一)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加挂基层机构编制科牌子)、事业机构编制科、编制实名制与工资统发审核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株洲市编办目前在编人员为19人,退休人员为8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办机关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4.0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14.05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情况。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23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9.3万元,比预算公开数减少0.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加强制度建设,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使“三公”经费决算数不突破预算数,并且逐年下降,只减不增。

4、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情况。所有采购项目均按照株洲市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采购。

 

市编办决算公开

市编办09表


 

联系人: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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