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12信息来源:

市政协预算公开表(全套17张专项检查参考)财政用

株洲市政协办公室2018

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政协株洲市委员会部门职责: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3)负责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宣传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省政府办公体委托组织在株国家和省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活动。

(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5)收集和反映市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收集、综合、反映社情民意,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

(6)联系和指导各县、市、区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市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7)负责市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市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9)负责接待来株访问的海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10)负责文史馆展厅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市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纳入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54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2.9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54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6.61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9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234.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0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542.91万元,比上年减少263.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文史馆基建专项经费,2018年无基建专项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171.6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9.9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运转经费压减。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36万元。包含:物业管理服务175万元、委员异地培训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103.20平方米;车辆 1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1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5万元。会议费230万元;培训费8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1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5万元。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金额2017年增加10万元,主要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需要置换一台卡斯特,因此比上年增加35万元公务接待费贯彻厉行节约原则比上年减少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费率增加且每年预算不够因此按照实际需要比上年增加10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单位运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十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十六:“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十八:2018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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