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29信息来源: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的答复
刘敏代表:
您提出的《促进绿色金融与供应链金融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财政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株洲作为全国低碳试点城市,一直着力强化金融对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持,积极推进“双碳”工作。2016年,我市即成立了绿色金融发展联席会议,多年来持续督导全市金融机构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工作。截至2022年12月末,株洲市绿色贷款余额306.83亿元,同比增长79.45%,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67.20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末,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贷款59笔、19.84亿元;累计争取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资金9555.91万元,支持项目20个,贷款余额12.31亿元;通过投贷联动模式服务16家绿色企业、贷款余额11.83亿元,绿色供应链融资模式服务41家企业、贷款余额22.05亿元。目前,株洲市低碳金融工作主要集中在绿色金融领域。
您提出“对绿色供应链金融业务实施财政奖补、税费减免等扶持奖励”。目前我市尚未专门出台针对绿色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财政奖补政策,但我市已对金融业各领域发展给予了各项财政奖补政策支持,一是根据《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株发〔2017〕3号),对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实行财政奖补;二是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出资设立了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成立了市金财融资担保集团,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三是根据《株洲市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助推“三个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株政发〔2021〕7号),市级对基金投资、基金招商按照经济贡献给予财政奖补;四是每年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重点和支持重点,重点用于发展资本市场引导、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补助、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金融服务贡献考评奖励、新设金融机构奖励等,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
今后,我们将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支持金融企业积极促进绿色供应链金融发展,根据各项奖补政策,及时进行审核、报批和兑现。
承办负责人:文专文
承 办 人:闻 湘
联 系 电 话:28681105
株洲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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