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管理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26信息来源:
株洲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财政性资金
定期存放管理活动的公告
根据《株洲市市级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管理办法》(株财发〔2018〕30号,以下简称《办法》),株洲市财政局决定开展市级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管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8年株洲市市级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
(二)项目内容: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银行及额度。
(三)存放金额:20亿元。
(四)存放期限:1年。
二、资格要求
参与银行由评分小组根据《办法》第7条确定,应为法人机构或市内最高一级分支机构,且符合如下条件:
(一)在株洲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向市检察院、银监局查询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报名方式
(一)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各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市财政局1005办公室。
(三)方式:参与银行报名须授权代表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授权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于同一页),并加盖银行公章;
3.廉政承诺书(见附件1)。
四、评分情况
(一)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
(二)事项:现场提交密封好的《定期存款利率承诺书》1份(见附件2)。
(三)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市财政局四楼二会议室。
(四)评分细则:见附件3。
(五)结果公布:现场评分后5个工作日内,在株洲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731-28681128
附件3:株洲市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方式选择存放银行综合评分细则
株洲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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